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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移民 —— 您最快最明智的选择!
美国投资移民是美国新移民法中职业移民项的第五类优先移民EB-5 (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) 移民签证.
1990年移民法案颁布之后,美国国会制定了投资者签证计划,其中包括一项允许外国投资者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的计划。美国移民法开创该计划,目的是使大量外国资金流入美国,以及满足为美国劳动人口创造新就业机会的要求。1993年,美国国会通过投资移民试点计划吸引申请人,并批准美国移民局(USCIS)成立其特许的EB-5区域中心。美国国会和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对EB-5 计划做出过多项改革以防止诈骗行为,使申请裁决标准化,提高申请流程效率,并投入更多相关工作人员服务于该计划。这些改革帮助EB-5签证计划吸引到了更多的申请人。
EB-5的主要内容是:外国投资者只要在美国境内投资100万美元或在经核准的区域中心投资50万美元,并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,就可获发二年期的有条件绿卡。两年后经美国移民局审核通过后可获得美国永久绿卡。
1990年移民法案颁布之后,美国国会制定了投资者签证计划,其中包括一项允许外国投资者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的计划。美国移民法开创该计划,目的是使大量外国资金流入美国,以及满足为美国劳动人口创造新就业机会的要求。1993年,美国国会通过投资移民试点计划吸引申请人,并批准美国移民局(USCIS)成立其特许的EB-5区域中心。美国国会和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对EB-5 计划做出过多项改革以防止诈骗行为,使申请裁决标准化,提高申请流程效率,并投入更多相关工作人员服务于该计划。这些改革帮助EB-5签证计划吸引到了更多的申请人。
EB-5的主要内容是:外国投资者只要在美国境内投资100万美元或在经核准的区域中心投资50万美元,并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,就可获发二年期的有条件绿卡。两年后经美国移民局审核通过后可获得美国永久绿卡。
美国投资移民申请人条件
EB-5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制定得相当宽松,投资人无须受任何商业背景、年龄、教育程度以及语言能力的 条件限制,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即可。
而且此资金不要求要通过自己经营企业所得,也可以是继承或者赠与。
此移民类别的特色是“全家移民”, 即投资人、其配偶和未满21岁之未婚子女均可以同时申请移民。
(1)投资人必须年满 21 岁
(2)投资人不必有任何学历,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 景
(3)投资人必须拥有50万美金的资产证明(不须由 申请人本身累积取得,赠与、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, 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。)
(4)投资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
(5)投资人身体健康,无犯罪记录
EB-5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制定得相当宽松,投资人无须受任何商业背景、年龄、教育程度以及语言能力的 条件限制,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即可。
而且此资金不要求要通过自己经营企业所得,也可以是继承或者赠与。
此移民类别的特色是“全家移民”, 即投资人、其配偶和未满21岁之未婚子女均可以同时申请移民。
(1)投资人必须年满 21 岁
(2)投资人不必有任何学历,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 景
(3)投资人必须拥有50万美金的资产证明(不须由 申请人本身累积取得,赠与、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, 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。)
(4)投资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
(5)投资人身体健康,无犯罪记录